胡赳赳
在说冯唐这个小说时我想尽量做到客观。即我要忽略我杂七杂八的阅读状态,因为冯唐在写作时的状态是“杂花生树”,在阅读事毕后感觉有点脑满肠肥,我必须尽可能地进行疏理和涤荡,回到传统的批评观――无论是中心思想还是艺术特点,无论是结构还是章法――我得事儿事儿地说点什么。与此同时,我必须做出与冯唐毫不认识的姿态,尽管事实上我与他也就谋过两次面,对他为人和作文的底细都不甚了了、一知半解,但与作者的瓜葛同样会妨碍我在阅读事后作出的某种论断。另外,我还将引经据典,一一剖析冯唐小说中的“混沌”和“童贞”是如何体现的,以及,该如何在下一步的创作活动中继续保持。最后,如果能把他的小说拔到文学史的高度,并且适当地提出善意的批评以促进他的进步,这简直就是批评家的一贯嘴脸和不宣之秘,我同样需要采用。
《十八岁时给我一个姑娘》(以下简称《十》),是一个即兴的小说。“即兴的”是一个最准确的定语,或者说是最准确的定位。由于即兴式的发挥,作者的创造能力得到空前张扬,意趣盎然的场景比比皆是,虚构之刀与回忆之镜交相辉映,因此在阅读过程中,让读者获得了兴奋的着落和猎奇的期遇。
《十》构成的奇特场景是一场盛大的围观,准确地说是一场理直气壮的集体偷窥,不管作者是否乐意看到,主人公“秋水”都置身于偷窥者的角色中,尽管在通篇文字中,我们找不到“偷窥”二字,但秋水扎扎实实与其他笔下人物构成了窥视与被窥的关系,尽管这种关系在作者全知全能的叙述中,显得“莫须有”。
秋水窥视老流氓的手淫:“屋里只有老流氓一个人,他斜躺在床上,上身穿了个白色跨栏背心,背心上四个红字“青年标兵”,下身赤裸,露出他的鸡毛信。他一手拿了一本花花绿绿的杂志,一手抓着他的鸡毛信。眼睛一边盯着那本杂志,手一边不停搓动。”
秋水扒在自家窗台上窥视邻居两姐妹:“大车、二车的头发没有一点头皮屑,茁壮得象地里施足肥料的油绿绿的庄稼。那种油光水滑,眼珠子掉上去,也会不粘不留地落到地上。我的眼睛顺着她们的头发滑下去,她们雪白的胸口一闪而过。”
秋水在静静的课堂上偷窥同桌:“朱裳的皮肤很白,从侧面看去,可以看见颈部和颊部皮肤下青青的脉管。脉管里有一种让我心旌摇动的流动,看久了,心跳会和这种流动同步,发出震耳欲聋的声音。这时,在静静的课堂里,仿佛人人都盯着我看,知道我在看什么。”
小说的结尾则颇具创意,从奇技淫巧中脱离出来,从窥视的状态中脱离出来,直接掏出主人公的小鸡鸡面朝女主人公,以体现小鸡鸡的温润之美,这可以看作少年成长史上的成人礼,直立行走将人与动物区分了开来,秋水亮出小鸡鸡也是在向幼兽年华告别。
在这里,不妨把非对视或正视的视角统称为窥视。由于少年的视角本身与成年人不对等,所以他只能采取窥视的方式,他仰视、俯视、看到衣服里面的内容、看到女同学脸颊上青青的脉管、他就是不屑于正眼打量这个世界。时代变化不快,周遭事物依旧,但自身的生理和心理却在急剧变化,窥视变成了一种最侠义道的审视。
“窥视即正义”,作者想表达的最终意图昭然若揭,尽管这种窥视心有所系、复杂而不完美,夹杂着暴力和色情的原始情欲,但窥视所摄取的图像制品构成了成长的另一端,窥视中和了人的社会性和动物性,拉近或推远了人和他人的存在关系。
因为成长在义无反顾,所以窥视即正义,所以窥视者的态度理直气壮、趾高气扬。创作者的手法以白描居多,对此间或带有审美的笔意。由于小说家是以第一人称来进行叙述,读者被迫进入主人公的视角,被迫进入窥视者的角色,成为一个旁观者,与众多读者一起,构成了一场盛大的围观。
与小说家的上一部小说《万物生长》相比,《十》可以看作是其前传,主人公都叫秋水,《万物生长》写的是大学生活的情欲断代史,《十》叙述的则是中学生活的情欲断代史。
说是情欲,其实童贞。少年秋水和他的伙伴们昏头昏脑,懂得似乎比成人还多,其实不过尔尔,最终也就是亮出了自己的阳具,并未作得违法乱纪的勾当。记得一首口耳相传的诗,那诗只有两句:“我掏遍全身/最终掏出了一根阴茎”(权算作引经据典)。少年平白,一无所有,随身唯一一件长物就宝贝,就小说家的话来说,有时“坚硬如矢”,有时垂头丧气,但总归是“温润之美”。在正确的时间(因为传播淫秽书刊勒令转学)和正确的地点(不在孤岛上),正而八经地掏给心爱的女同学一个人看,这种审美,只能是童贞。
童贞在小说家的笔下,并未体现着稚嫩的孩子气,总归于严肃文学的行列,他的平铺直叙的大胆,并不是粗陋的把式,而是深思熟虑后的落笔,看主人公近乎虚头扒脑的行事,不是天真未凿所能一言蔽之的,恰恰是难能可贵的“混沌”之气,那种天地初开的一团气,只在十八岁之前充盈于男人的体内,正是由于这一团混沌之气,小说家要向我们诉说一个真理:十八岁之前,男人都不阳萎。
十八岁之前,主人公终于从窥视的角色中转换出来,心甘情愿地亮出金字招牌,即兴而为的招至一次被窥事件,尽管这次针对女主人公的意外的忠心行为,惹来一声尖叫,但窥视状态终于落下帏幕,青春期和青春后期即将接踵而来。成长的“兴比赋”又将面临新的任务。
除了无原则的窥视外,冯唐的即兴式发挥常常荡开一笔,不知道从哪里学来的贫嘴(北京人的传统?),在此抄录一段如下:
“桑保疆在新西兰有个倚山傍海的房子,放闪光雷没有其他活人能够听见。春暖花开,桑保疆的泪水流干,网上订阅了无限制版的《阁楼》杂志,每天吃一块奶酪蛋糕,喝一升都乐橙汁,手淫十次。擦小弟弟的纸巾都被桑保疆顺着窗户扔到新西兰的大海里,桑保疆告诉我,好像他去长城刻下“桑保疆到此一游”,他也在新西兰留下了无数小桑保疆。纸巾里都是蛋白质,大海里的鱼吃了,都会歌唱:Thank you,撒泡尿(注:英中文为桑的外号)。我用电子邮件发给过桑保疆一首李清照的词,反映他当时的处境,最后一句是:“梧桐更兼细雨,到黄昏、点点滴滴。这次第,怎一个、愁字了得。”桑保疆把“到黄昏点点滴滴”七个字当成他MSN的笔名,勾引了好些不明真相的小姑娘,以为他是个写诗的,在网上和他彻夜聊天。——桑保疆回国之后,就当了他们乡房地产开发公司的总经理助理,他爸爸是总经理,手里控制着号称北京三环和四环之间仅存的几块有百万平米建筑潜力的地皮。桑保疆偶尔出现在地产杂志上,开发出来的楼盘,门口都有泥塑的罗马武士和战车,涂金粉,宣传手册上说是秉承大英帝国欧式传统,开创京城改革开放新气象。桑保疆给我打电话,兴奋地告诉我,北京的物价没升还降了,嫖妓还是一百元,偶尔还能砍价。他们乡主要干道的树木之间,挂着红布横幅,上面写着魏碑体黑字“必须严厉打击站街卖淫嫖娼的违法犯罪行为”,红布横幅下面都是一百块的姑娘,好找。听别人说,桑保疆性生活正常之后,还是落下了后遗症,和人握手时,他的右手力气奇大无比,一把将别人的手揉捏成圆柱状的小鸡鸡,现在握手只好完全改用左手。”
这段文字浓郁概括了作者即兴“折淡”的能力,这种文字在小说中俯首皆拾,与正传中的即兴文字形成了一种张力,左右着叙事的推进。这种全方位的“即兴”写作,非才华过人者难能及也,故此,冯唐的小说被我称之为“才子书”,如果非要在前面加个量词的话,我希望是――“第一”。愿他的下一部作品更为不羁,是为善意的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