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铮
昨天收到两件东西。一件是《国家地理》杂志寄来的年度野生动物图片集,选了比较生猛鲜活的几张贴在写字台上方墙上。另一件是冯唐新写好的小说《十八岁给我一个姑娘》。合上最后一个案例,我将该文用 A4 纸双面打印穿孔,放在一英寸宽的黑夹子里,关上电脑,打开啤酒。看着喜力的绿瓶盖儿三蹦两跳落在地毯上,我知道一次有趣的阅读经历开始了。
正如同上一部书,整体结构不费机巧,像随便洗了晾了然后套在身上的纯棉褂子,不绷、不拧、不倔,舒坦合体,绝不是那种让乳房更圆屁股更翘的“功能内衣”。除了老去的情人、牛逼大了的死党和后来包养的小狐狸偶尔窜出来扰乱一下时空、荏苒一下岁月,其他情节基本都是按时间顺序来。全书四十四节,在这一层上结构设计则非常舒服,我觉得这是相对于《万物生长》的一个很大的进步。如果说《万物生长》我是在“句”和“段”上获得阅读乐趣并在它们之间疲于定位我的坐标,那么这次我是在章节上行走,觉得所置身的时空连续而开阔。这本书里的时间是流动的,你把手张开放在那儿,指根处的景物便摇曳起来。
人物不多:板儿楼一座,中学一所,小痞一窝,飒蜜两只,佐以老师家长若干,老流氓则像炒勺一样时不常伸进来把纠结的事物拨拉开,翻翻个儿。事情也简单:碴架,手淫,暗恋,上床。奇特吗?每年恐怕有上万名青年蹲在各种价位的公寓或者农民房里撅着屁股练这类题材,地点可以是马甸儿、魏公村、三里屯、北蜂窝甚至昌平,情节上可以搞朋克、锄大地、偷考卷、上网友、穿鼻环儿、玩自拍……我也备了 5 箱啤酒、 100 兆硬盘空间、 40 个电话号码以及一摞旧信和废诗稿,准备练我自己那段正在发毛变绿的成长。干吗非要劳神看冯唐写的这一出儿呢?
所以,“故事”依然不是这部小说的主心骨。这位精于古文、亲手拆过人体的博士力图写人心,力图写灵肉之间的微妙关系。他尝试用他三十岁的笔写透那管十六岁的阳具,写透那个自恋的小子心中暗流涌动的牛逼,写透那种慌乱、青涩但是特别炽热的浪漫情怀,力图让读者感受到这些元素的力量并且为之打动,而血涌上头。
冯唐尝试用最简洁的语言去达到这个效果,比如“我坐在朱裳身边,如果天气好,窗户打开,风起来,她的发梢会偶尔撩到我的脸,仿佛春天,东三环上夹道的垂柳和骑在车上的我。”他的文字厉害,尤其是对词、短语和句子的把握能力-好多年的古文功底在那里。古人如果看见现代人动不动用好几千字讲那么点破事儿肯定要笑背过去。冯唐就可以比一般人少用百分之三十的字数,传递加倍的力度和美感。在这篇小说里他有意识地控制了对成语的运用,使得文风更显平实、简洁,比《万物生长》读着自然。
这篇小说的弱点也挺明显的,比如一些人物的设置和描写比较苍白。拿翠儿这个角色来说,既然不准备展开三角恋情矛盾冲突,倒不如把这个角色淡化,着力把朱裳的性格丰满一些,毕竟人们看到真实的血肉之后才会买进你所赋予人物的符号含义。而我看到的是一个扁平的、符号化的翠儿和一个虽然比较立体但几乎完全是通过“我”的视角勾勒出来的朱裳。还有那个嫁非洲酋长的故事,有点累赘了。这一点上《万物生长》里的“女友”那个角色比较成功,尤其是避孕那一段,性格脾气什么的全出来了,关键是通过她本人的行为和语言出来的,显得真,所以她对秋水的评价我就愿意好好琢磨。你让翠儿说秋水怎么怎么样,我就觉得有点突兀。
在这本书里依然有数目众多的“段子”占据了大量的叙事空间。虽然读的时候被段子呛着乐着不觉得,但过后一想觉得有点可惜-如果用这些篇幅来把这个爱情再往下走那么一层,多些对话和具体事件,血肉就丰富些。也许不一定要铲除那些带来阅读快感的段子,也许可以写长点,或者篇幅安排上作些调整。“段子”这个现象在《万物生长》里就很明显,我想主要还是跟小说的故事性不强有关系。那时候觉得《万物生长》“干”,其实你管它叫“干”叫“湿”都可以,主线是可以被段子“摊薄”的。在这篇小说的后三分之一里面我看到了更多的核心人物间的对话,不知道是否作者有意安排,我觉得读着舒服多了,真实生活的气息很浓厚。
还有就是某些地方有点太“武侠体”了。比如说刘小三死在浴缸里六十四刀一堆玫瑰花瓣那段-也忒“古龙名”了吧?行文的节奏、气质瞬间全变了。不好,不好。
网上不少人评论《万物生长》的题材,比如北京的雅皮文化什么的。我和一个朋友把这种文化趣味称为“赖痞”-皮厚而赖,求真而痞。 “雅皮”透着一股南方精装小白领儿的虚火,事儿逼事儿逼的。作为一个北京人,我深深地喜爱冯唐作品中的题材,因为那里面的雍容大气、粗糙混浊、直截了当、甚至粗俗下流正是我所熟知的那个城市的一些基本元素。你说它正在消逝也好,不再主流也罢,至少冯唐仍在严肃地用他的文字维系、传递着这个东西,并且我知道有很多的别人也在做着、或者谋划着去做类似的事情。其实很难想像一个三十岁的管理咨询顾问坐在太平洋上空汇聚了五色杂毛儿的商务仓里对着笔记本电脑琢磨当年团结湖那边的种种暴力色情……真挺有意思的,让人觉得世界宽阔,心灵有如此大的包容性。想必冯唐自己则更了解他这个创作环境的艰辛,和某种切换之间的疲劳。
我十六岁时候的一天下午,骑车送一个女孩儿回家。那时阳光明媚,细碎的槐花刚刚落满月坛北街的两侧。在她拐弯离开后不久我把车骑上了马路牙子,疼得捂着要害在路边坐了足有二十分钟才缓过神来,从此记下了一鼻子的槐树味道。就以此为标题吧,因为对我来说,这部小说与那槐树的味道真有几分相似。(完)
2004 年 2 月 11 日于亚特兰大